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佛山市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六大进口基地方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转发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六大进口基地方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经发办、各相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六大进口基地方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纸质材料、电子版连同承诺函(附件2)和信用报告资料(申请材料须包括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各栏目资料)于 2023年1 月3 日前交到企业所属镇(街)经发办(一式一份)和南海区经济促进局(一式二份) 。
请各镇 (街) 经发办认真核对企业材料后填写汇总表 (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 2023 年1月4日前报送区经促局外贸发展股。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2 年 12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