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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浏览量:292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7-04/2022-08-01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便函〔2022〕2411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134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节能技术和装备产品生产企业申报,同时就申报相关工作一并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组织申报包括“工业节能技术”“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以及“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三大类。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范围包括:可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电子、轻工、纺织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申报范围包括:数据中心、通讯机房、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品;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范围包括:能效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1级能效等级的量产装备或终端产品。高效节能装备包括高效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风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内燃机等。高效节能产品包括电动洗衣机、热水器、空气调节器、热泵、电冰箱、吸油烟机、燃气灶具、电饭锅、微波炉、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电风扇、换气扇、显示器、智能坐便器等。


  二、申报要求

  按企业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各申报企业在8月1日前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分类提交申请(《通知》附件2、3、4),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按《通知》附件1要求汇总后8月8日前报我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企业有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统一做成A4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装订,书面申报材料须形成电子版光盘。《通知》附件中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等请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7年7月4日


  (联系人:张益民,电话:020-83133412)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