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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2021年第二批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验收结论的补充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0 浏览量:3526 收藏

公示原文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第二批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验收结论的补充公示

粤基金公示﹝2022﹞3号


  根据《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粤科监〔2020〕77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科规范字〔2021〕4号)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了2021年第二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未公示的22个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自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验收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验收复审申请表》(附件2)申请复审。复审申请表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经单位内部调查并加盖公章后,由依托单位将复审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委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凡未按要求提出复审申请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0-87567850

  邮 箱:skjt_sjjwxmb@gd.gov.cn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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