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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推动我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1327号)文件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东省内符合《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20〕114号)认定条件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以及国际化、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二、申报程序
(一)孵化载体申报
1.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
2.各申报单位按照系统填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申报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二)审核推荐
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并将推荐函及表格(详见附件2、3)通过邮件报送至我局。市科技主管部门结合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情况,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将符合相关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予以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材料报送
经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系统生成带水印)、真实性承诺函原件、附件材料的顺序合订成册(一式1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与电子版(刻录光盘,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一并报送至我局高新技术科(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主楼614室)。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5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
(二)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送推荐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17:00。
(三)申报单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报送我局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12:00。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优化工作流程,设置专人跟进服务,把握申报材料质量,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二)联系方式
1.市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黄瑾,谭韬
电 话:0756-2229835,0756-2229807
邮 箱:zhskcjgxk@zhuhai.gov.cn
2.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
电 话:020-83163338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1327号 )
附件2: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推荐函(模板)
附件3: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推荐汇总表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