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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开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展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化、专业化建设,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统一安排,我局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认定为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省级孵化器”)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主体。
(二)参与并通过本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的主体。
二、申报程序
(一)孵化器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1号)的条件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核推荐
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并将推荐函及表格(详见附件2、3)通过邮件报送至我局。市科技主管部门结合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情况,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将符合相关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予以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材料报送
经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在“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一式5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及电子版(刻录光盘,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报送至我局高新技术科(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主楼614室)。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5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
(二)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送推荐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17:00。
(三)申报单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报送我局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12:00。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优化工作流程,设置专人跟进服务,把握申报材料质量,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二)联系方式
1.市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黄瑾,谭韬
电 话:0756-2229835,0756-2229807
邮 箱:zhskcjgxk@zhuhai.gov.cn
2.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
电 话:020-83163338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1322号)
附件2: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函(模板)
附件3: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