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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补助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区直及驻仲恺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仲恺高新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仲社〔2015〕49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补助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2017年在仲恺高新区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申请仲恺高新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
(一)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证书,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助;
(二)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证书,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
二、申请时间
2018年4月1日—2018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三、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需向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民政办(地点:仲恺高新区人才服务大厦6楼604室,联系人:曾志祥;联系电话:0752-3278715)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惠州仲恺高新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申请表》;
(四)申请人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卡号。
惠州仲恺高新区社工证书补助申请经核准属实的,由区社会事务局将补助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上,请确保账户可正常使用。
四、相关事宜
(一)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的,全额追回有关款项,不得再申领证书补助,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每个级别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只能申请一次,申请人利用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向同级相关部门重复申请同类证书补贴或奖励,按骗取财政资金论处。
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