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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3 浏览量:254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7-11/2020-07-20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市监知保〔2020〕40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范使用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8,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件(一式五份)寄送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有关项目联系人(见《申报指南》),并将电子件(包括盖章纸质件的扫描版和可编辑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项目联系人电子邮箱。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申报。请申报单位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并切换区域和部门至省财政厅,再点击进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栏目下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按系统提示注册、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按“申报方式”列明的要求提交。

  (二)项目评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21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将列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项目入库名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次评审项目是否立项。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及纸质件、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有关单位申报时间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完成并成功提交项目申报的显示时间为准,纸质件、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以实际送达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申报指南》。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