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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20年天津市支持“津品网上行”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12 浏览量:1766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7-01/2020-07-15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奖励
  • 资助金额 :
      1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支持“津品网上行”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天津市支持“津品网上行”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相关内容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上予以发布,各有关单位可登陆查询。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天津市支持“津品网上行”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品牌企业产品知名度、提升品牌竞争力、支持品牌企业利用互联网拓展国内国际营销渠道。按照公开透明和普惠制原则,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向
  (一)支持对象
  天津市拥有本地品牌、国际自主品牌的企业或上述两类企业的网络经销商授权企业。
  (二)支持方向
  1.利用天猫商城、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商城平台拓展国内电商渠道;
  2.利用亚马逊、eBay、wish、速卖通平台拓展线上国际贸易;

  3.利用抖音、Tiktok抖音国际版短视频拓展品牌营销渠道。

  二、支持内容和补贴标准
  (一)支持企业在天猫商城、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商城开设品牌旗舰店或专卖店。对店铺的平台使用年费、交易佣金分别按不超过50%比例,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老字号、品牌农产品店铺的平台使用年费、交易佣金分别按不超过70%比例,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申报企业可同时申报多个网络店铺,对同一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企业在亚马逊、eBay、wish、速卖通开设品牌网店,对店铺的平台使用年费、交易佣金按不超过50%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一般性国际自主品牌企业,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万元;对经市商务局认定的天津市重点培育的国际自主品牌企业,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2万元。
  (三)支持企业利用抖音、Tiktok抖音国际版进行品牌宣传、三方引流。对所产生的技术服务费按不超过50%比例,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标准进行补助。老字号、品牌农产品企业按不超过70%比例,不超过5万元标准进行补助。
  名词解释:
  (一)平台使用费:卖家依据与平台签署的入驻合同(协议)内容,使用平台各项服务时缴纳的固定技术服务费用,常见缴纳方式分为按年缴纳或按月缴纳。

  (二)交易佣金:又称“佣金”,是以商家通过入驻平台与买家达成交易意向并实际完成的交易额为基数,由平台通过技术系统向第三方支付公司发出扣款指令,按协议双方约定的交易佣金费率进行实时划扣而产生的费用。

  三、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工商登记注册、在津有实际办公地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核查途径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和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
  (三)在天猫商城、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商城平台上开设旗舰店或专卖店;在亚马逊、eBay、wish、阿里速卖通等平台上开设品牌网店,且在店铺上架相应国际品牌商品;申报抖音、Tiktok抖音国际版补贴费用的企业应开通企业蓝V认证;
  (四)本地品牌企业应有商标证或商标受理书,商标注册地为天津,且商标在有效期内;
  (五)国际品牌企业应有国际品牌证书,品牌所有人为天津企业;

  (六)品牌的网络经销商授权企业应具有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

  四、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一)2020年度天津市“津品网上行”项目申报表(附件2);
  (二)店铺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三)带本人签名的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其他单位账户存根(附件3);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品牌证书或商标受理书复印件;
  (七)申报企业是网络经销商授权企业的,应提供从商标权利人到入驻平台销售其品牌商品的依次授权(授权链条应完整,授权内容包括商标、图片、文字等,授权范围含网络销售);
  (八)店铺首页截图(申报抖音补贴费用的,应提供抖音企业号主页截图);
  (九)申报企业应提供相关发票及支付凭证(亚马逊、eBay、wish等境外平台可以只提供平台电子对账单),加盖财务章,费用发生日期应在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以开票日期为认定依据。
  以上各项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所有申报材料按标号顺序用A4纸张规格进行装订,一式两份,加封皮,加盖申报单位骑缝公章,“其它单位账户存根”在装订的两册之外另提交一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上述所涉及的合同发票在申报时还应出示原件,验后退回。
  五、企业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申报企业暂定于2020年7月1日—7月15日期间(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另行通知,如有其它规定,从其规定。),根据本指南规定,将申报材料递交市商务局委托的商务促进资金项目受理单位进行申报办理。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天津市商务局一楼接件窗口大厅。
  (二)项目初审。项目受理单位按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核。
  (三)项目受理公示。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受理情况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专项审核。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项目资料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结果。
  (五)项目公示。依据资金预算安排和专项审核结果,市商务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公示公告”一栏进行公示。
  (六)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送交商请资金拨付文件,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六、监督检查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违反规定骗取财政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市商务局电商处张波、姚平
      联系方式:58665753、58665590
      市财政局经建二处李鸿昳
      联系方式:23303740-2629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0-03-12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2019年度天津市支持“津品网上行”项目专项审核结果及资金分配方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