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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深圳市开展2018-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5 浏览量:105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12-15/2017-12-29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省经信委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规划函〔2017〕218号,见附件)要求,请符合申报原则和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积极申报。


  一、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列入2018—2019年度重点支持的大型骨干企业目录的企业(含分公司、子公司),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申请进入电力市场,享受大用户直购电优惠政策。

  (二)享受《指导意见》有关政策和省直有关单位、所在地出台的具体配套政策,可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发展专题资金等省市相关财政资金扶持。

  (三)可通过广东省大型骨干企业服务信息交流平台,提交希望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企业诉求,省市政府部门将按照《广东省大型骨干企业诉求办理办法》要求,做好诉求办理并及时答复。

  (四)党政干部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对列入支持目录的企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商务厅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共同落实企业服务联系人。企业服务联系人负责跟踪服务企业,协助落实相关政策。


  二、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的申报原则、条件

  (一)申报原则

  1.企业自愿申报。

  2.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大型骨干企业发展。

  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函〔2017〕122号),优先支持粤东西北大型骨干企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

  申请列入支持目录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或2019年底前预计年主营业务收入将达到100亿元以上,注册地在我省的企业法人或者企业集团法人(母公司、总部或总公司在广东省的企业按其全部年度营业收入统计,母公司、总部或总公司不在广东省的企业按其在广东省的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统计);

  2.在我省依法经营纳税,对当地税收贡献突出;

  3.在同行业中创新能力、企业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位居前列,并有较大发展前景;

  4.主导产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企业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

  5.社会及商业信用良好,银行评定等级达A以上;

  6.近两年(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思思,电话:88102527,邮箱:zhouss@szjmxxw.gov.cn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