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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征集2020年惠州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入库储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量:232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7-23/2019-08-19
  • 项目类型 :
      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通知原文

  关于征集2020年惠州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入库储备项目的通知

  惠市工信函〔2019〕353号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电信运营商、协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便函〔2019〕307号)通知要求,开展2020年惠州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入库储备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以下简称“方向一”)。支持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申报。

  (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以下简称“方向二”)。支持工业企业面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搭建与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5G示范网络,充分利用5G网络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等特性,面向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智能维修运维、工业视频监控等典型生产制造场景,研发基于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并适用于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产品、应用并开展实践。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电信运营商、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组织申报。

 

  二、申报主体要求

  (一)工业企业。应在惠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家具有数字化变革的强烈意识、愿意尝试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二)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电信运营商。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电信运营商在广东(省内各地市)的分支机构。申报方向二的电信运营商应具有建设5G基础设施、提供5G在工业领域应用服务的能力,核心竞争优势明显。

  (三)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三、标杆示范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地在惠州市内。

  (二)工业企业须基于企业发展战略已实施或正在实施数字化变革规划,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企业业务战略的路线清晰。

  (三)项目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解决企业综合业务问题,打破信息孤岛,不断促进企业业务持续改善。方向二项目还应同时具备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的良好产业基础以及基础设施,在建或已开通满足应用要求的5G基站。

  (四)应用场景具有代表性,面向细分领域共性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模式。

  (五)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六)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项目遴选参考指标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明确项目申报方向和内容,对照选选参考标准,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联合单位),提交到所属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版相同)。

  (二)项目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时需附项目推荐函(附件3),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六份、PDF电子版、U盘刻存一份)于2019年8月19日前送我局(数字产业科),逾期和审核程序不完备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五、扶持要求及项目管理

  (一)扶持要求。本次申报按省要求采取“入库储备、排序优选、安排资金”的方式进行,采用直接补助、事后奖补等方式予以扶持。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比例原则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额的30%,项目应有量化考核绩效指标,无量化考核绩效指标的项目不予以扶持。

  省工信厅将根据各地市项目推荐情况,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及以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2020年度的资金切块分配。

  (二)项目管理。

  1、关于申报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明确联合申报各方的分工、职责和工作目标,以及各方的财政资金分配和支出预算方案。项目牵头单位需统筹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验收和绩效考核、审计等工作,联合申报单位按资金分配和支出预算方案使用资金,并配合牵头单位做好资金管理、验收、绩效考核、审计等各项工作。

  2、关于县(区)、协会职责。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查,核对申报企业的有关信息,确定企业申报条件的相符性,项目的真实性,对申报单位的材料,特别是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把关,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企业和项目出具推荐函。

  协会负责发动会员单位积极申报,按属地推荐原则引导企业将申报材料送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把关和推荐。

  3、关于入库评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项目初审、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等方式开展项目入库评选;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出我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并纳入惠州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库。

  按照省工信厅要求,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预算。

  4、关于报送安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于2019年8月低前向省工信厅报送入库项目摸查汇总表,9月中下旬前完成项目入库评审流程。获得奖补的标杆示范项目需定期报送项目实施情况、配合开展绩效检查等相关工作,每季度的后10天内将标杆示范取得阶段性成果及时总结经验报送我局(数字产业科)及所辖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附件:1、项目遴选参考指标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推荐函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3日

  (联系人:张敏、陈立飞,电话,2809877,2873166,邮箱,dsjgl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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