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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5年度仲恺高新区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4 浏览量:134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5-08-24/2015-08-3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事后补助,奖励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15年度仲恺高新区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创新平台、优化创新环境,依据《仲恺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区科创局、区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2015年度惠州仲恺高新区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

  本批次项目扶持方式主要有:事前资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共享服务后补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仲恺高新区辖区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经区管委会批准的区外境内相关机构;

  (二)申报单位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

  (三)同一申报单位本年度只可申报1个新项目;

  (四)申报的项目必须要符合高新区优先扶持发展的产业方向;

  (五)申报事前资助类别的,项目成果应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并在高新区应用或产业化;申报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类别的,项目应具备技术的先进性;申报其它后补助类别的,项目应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并在仲恺高新区应用或产业化;

  (六)申报项目必须无知识产权纠纷;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在职科技人员;

  (八)项目申报书必须内容真实、指标明确客观;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批次项目:

  1.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

  2.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区财政扶持项目且到期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十)两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批次项目:

  1.在申请、实施或者验收科技项目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财政资金的;

  2.非法挪用、侵占、冒领财政资金的;

  3.阻挠或者故意规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科技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情节严重的。

  (十一)优先支持已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或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登录仲恺高新区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zkgxqstms.gdsti.net/stms/main.jsp)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系统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3份,并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送交区科技创新局科技科。

  (三)评审。项目评审结果分为立项扶持、入库培育、不予立项三类。

  四、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书面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

  1.必须报送的附件如下:企业营业执照(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组成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凭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此项要求适用于奖励性后补助和共享服务后补助项目)、2015年7月份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专项资金使用承诺函(此项要求适用于事前资助项目)、项目真实性承诺函、由国税和地税部门开具的纳税证明,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于佐证项目已取得的成效的材料。

  3.自选附件如下:知识产权证明资料,包括专利、软件及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新药证书、生物和农业新品种、农药登记证等;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等。

  (三)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张尺寸,按“申报书”(系统下载最终版)、附件材料的先后顺序胶装成册(一式3份),白色封面,书脊标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系统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7日。

  六、联系方式

  区科技创新局:赵强、颜霓 2609729

  区财政局:黄伟繁 3278506

  仲恺创新资源协同平台QQ群号:243861483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15年8月24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