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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8年惠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3 浏览量:184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7-25/2018-08-1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前补助
  • 资助金额 :
      1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18年惠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惠州市专利工作实施意见》(惠府〔2016〕32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8〕140号),市知识产权局编制下发《2018年度惠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专项项目重点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与认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专利信息分析与导航、知识产权托管、专利信息服务(数据库)、学校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等8个方向.

  二、申报方式

  由企事业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自愿申报,其中专题一至专题五由县区知识产权部门统一审核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专题六至专题八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专题一至专题六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陆惠州市知识产权业务管理系统网站(http://zlzz.huizhou.gov.cn:8080/),进行注册后,根据申报的项目方向,通过网络填写申请书及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未通过系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待市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再递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专题七至专题八为纸质文件申报(一式两份)。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材料,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奖金。

  (二〉严把推荐关。审核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好审核关,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特别是企业经营现状作为审核重点。专题一至专题五的所有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所在县区管理,由县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县区知识产权部门根据项目水平,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行文向市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为提高效能,推荐单位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控制推荐数量。项目立项后推荐单位是项目实施的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1.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三年在信用惠州网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1项(含)以上市级知识产权项目超过合同规定完成期限1年,验收申请未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

  四、时间安排

  (一)专题一至专题六申报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7月25日8时至8月15日24时,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网上审核推荐时间:各县区知识产权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18时,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日18时.

  (二)专题七至专题八申报时间安排专题七至专题八纸质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18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科,郑鑫,电话:2808940(综合性业务咨询)

  网上操作及系统技术问题咨询:陆小妹,电话:2800026

惠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7月23 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