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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关于举办2022年港澳台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5 浏览量:203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5-05/2022-06-30
  • 项目类型 :
      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奖励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2022年港澳台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粤港澳台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建设开放互通、布局合理的区域创新体系,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拟举办2022年港澳台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面向中国内地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征集符合参赛要求的企业报名参赛。参赛行业涵盖互联网与软件信息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及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文化数字创意等科技创新领域。

  二、大赛流程分为报名、初赛、复赛、决赛等环节。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6月15日17时前登录“大湾区一站式科技创新数字化服务平台”(www.dwq360.com),按照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根据参赛企业数量与市财政局批复的经费预算对获奖企业给予相应奖励补助。本届大赛拟设置一等奖不超过一名,二等奖不超过两名,三等奖不超过十名,优胜奖不超过二十名。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企业分别可获得不超过50万、30万、20万、10万奖励补助。最终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关奖励补助为准。

  四、为支持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对已获得香港青年发展基金“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业资助计划”、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企业创新研发资助计划、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支持的参赛企业,视为获得优胜奖(名额单列)。如该参赛企业获得高于优胜奖的名次,则获得相应奖励补助支持(以上均需在穗注册企业)。获得市科技局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补助、台资企业创新补助的企业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五、未在广州落户注册的获奖企业需在获奖公示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穗注册登记(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落户主体须为获奖企业控股或其全资控股企业,同时要在穗实体运营,开展与参赛项目一致的研发、销售、运营等工作,在经过大赛组委会核实后获得大赛奖励补助,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记则不给予奖励补助。

  六、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要积极发动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报名参赛。鼓励支持各区在市本级大赛奖励支持的基础上,对该区大赛优胜企业予以配套奖励支持,并重点为辖区参赛企业提供双创训练营、科技信贷、创业辅导、投融资等服务。

  七、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将大赛打造成为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平台以及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的定位,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网络媒体等,加强大赛宣传力度,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宋嘉良 13660206835

  刘媛婷 13560472506

  陈伟祺 15018773687

  2.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联系人:

  范紫微 83124169

  陈聪颖 83124168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