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批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批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惠州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惠市委发〔2015〕4号),促进我市孵化器量质提升,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根据《惠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扶持办法》(惠市科字〔2015〕12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请认真对照《办法》有关市级孵化器和市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条件,按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书要求(附件2)或者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申请书要求(附件3)提交申报材料。
二、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勘验,审核原件后,于2018年2月9日前择优书面推荐至市科技局。
三、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符合要求的孵化器申报,同时加强对孵化器申报材料的指导,提高质量。
四、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材料需同时报送。
五、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联系人和电话:王坤辉 梁培州 2808179,邮箱:hzkjjgxk@163.com。
2、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5号楼2楼5-220室,邮编:516003。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2月22日